據(jù)大公報報導,香港海關日前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和天水圍,檢獲市值約50萬元的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并拘捕一對涉案夫婦,均報稱無業(yè),二人現(xiàn)
(相關資料圖)
據(jù)大公報報導,香港海關日前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和天水圍,檢獲市值約50萬元的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并拘捕一對涉案夫婦,均報稱無業(yè),二人現(xiàn)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農歷新年將至,海關會繼續(xù)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打擊各類走私活動。
海關人員本月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揀選及檢查一件由印度抵港并報稱載有保健產品的空運郵包,X光影像顯示貨物為一批排列整齊、呈橙綠色的粒狀物品,引起懷疑,經檢查后,關員在郵包內檢獲約25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市值約33萬元。關員前日(14日)采取監(jiān)控派遞行動,在天水圍拘捕一名40歲男子,并在其住宅單位再檢獲約13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17萬元。單位內34歲女子亦被捕。
根據(jù)《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入口許可證下入口藥劑產品及藥物,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jiān)禁兩年;根據(jù)《藥劑業(yè)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guī)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jiān)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