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海淀法院網(wǎng)消息,兩男子被指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POS機,制造自己銀行卡被誤刷的假象,后通過向銀行提異議的方式,從POS機發(fā)行商處騙取4
據(jù)海淀法院網(wǎng)消息,兩男子被指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POS機,制造自己銀行卡被誤刷的假象,后通過向銀行提異議的方式,從POS機發(fā)行商處騙取4萬余元。二人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公訴。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檢方指控,2017年7月23日,個體戶張某伙同無業(yè)人員邢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及銀行卡辦理了POS機,并使用自己的銀行卡刷卡46800元。之后張某向銀行提出消費異議,捏造其實際消費金額為468元,商家誤刷十倍金額,其被多刷46332元的事實。銀行遂將POS機發(fā)行商即被害單位北京暢捷通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的備付金46332元支付給張某。
2017年12月4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2017年12月6日,邢某向公安機關自動投案。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兩人的家屬代為賠償被害單位46332元,被害單位對張某和邢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檢方認為,被告人張某、邢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被害單位財物,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